成自宜高铁成都双线特大桥至天府站区间工人们正在铺设轨道。 刘忠俊 摄
中新网记者走进成达万高铁涪江特大桥施工现场,工人师傅们紧张操作着10多台旋挖钻机、履带吊、汽车吊等进行施工作业,全力抢抓河道枯水黄金期。“涪江特大桥横跨1300米涪江江面,要赶在汛期前完成水下施工。”中铁十七局成达万高铁6标段二工区经理王俊俊称,汛期来临涪江水位将上涨,给水下施工增加难度。“力争在汛期前完成大桥水下部分施工,这也是项目部2023年最重要的节点。”
正在加紧建设的天府高铁站。 刘忠俊 摄2023年即将建成通车的成都经自贡至宜宾高铁(下称:“成自宜高铁”)全面进入铺轨、四电、站房的最后冲刺阶段,记者在成自宜高铁成都双线特大桥至天府站区间看到,60余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布枕、铺设轨排、安装配件等作业,并以每天300米至500米的速度推进。“工地全部复工,正在进行成自宜高铁成都段的铺轨作业。”中铁十九局成自高铁7标铺轨项目部周忠坤称,后续将增加至300人左右,力争6月30日实现轨通。
成自宜高铁龙泉山隧道内工人师傅们正在进行无砟轨排的吊装等作业。天府高铁站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湖以东,车站采用“站房高架+站场高架”设计理念,为12台22线。庞大的工地上耸立着18台塔吊正不停转动,下方穿着橙色背心的工人在工地上穿行,他们搭建钢架、或绑扎钢筋,开展混凝土浇筑作业忙个不停。与此同时,成自宜高铁龙泉山隧道里两台小型吊车正来回穿行,不停地调运浇筑使用的无砟轨排,工人们正在为新一轮的无砟轨排浇筑作业做好准备工作。
涪江特大桥施工现场工人师傅正在焊接钢筋笼。 刘忠俊 摄“正根据现有资料,提前准备施工方案和摸清地下管线情况,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成都至重庆高铁成都站建设现场,中铁八局成都车站站房项目总工程师胡涛正和同事们一同研讨站房过境道路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细节。“既有区域拆除工作完成是确保后续施工实施的先决条件。”胡涛称,目前拆除已进入第二阶段,即拆除既有的第1至第4股道,并将第5股道打围。拆除完成后,成都站南站房及南广场施工将提上日程。(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